常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申报2019年度政府立法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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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计划性,更好地做好本市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的立法工作,现将2019年度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立法项目申报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政府立法计划应根据本市立法权限,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与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方面进行申报。

申报立法项目应注意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国务院立法计划、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省政府立法计划和本市2018年立法计划相衔接,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既要立足全市,又要有地方和部门特色;既要立足当前,又要考虑长远;既要考虑事项的独立性,又要考虑事项的关联性。凡未列入本年立法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审查。

二、申报项目具体内容

申报本次立法计划包括:1.2019年度拟出台项目;2.调研论证项目(拟作为2020年度出台项目)。申报单位应及时提供立项申请材料,具体包括:立项申请书(详见附件);拟制定法规草案和规章建议稿文本;立法调研报告;立法依据文本;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每个单位申报项目数为1至2个。已列入2018年立法计划调研论证项目,申报单位认为条件基本成熟,明年可以出台的,本次可以作为拟出台项目再次报送;认为条件不成熟的,可以继续作为调研论证项目报送。

三、申报项目程序要求

报送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的项目,应在前期预测和充分调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本单位法制机构审核,并由领导集体讨论,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2018年8月15日前将立法项目计划电子档、纸质档各一份报市法制办。立法项目计划申报的具体事宜请与本办立法科联系。

联系人:刘玲,联系方式:7256931   

电子邮箱:283054209@qq.com

 

附件:立项申请书

 

常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


 

附件

立项申请书

立法类型

地方性法规草案□    政府规章□

名称

申请立项单位

拟出台项目□  调研论证项目□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立法必要性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设立的主要制度

相关法律依据

法制机构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请在立法类型和拟出台项目或调研论证项目中合适的“□”内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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