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处)室:
《2017年常德市司法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
常德市司法局
2017年6月8日
2017年常德市司法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根据常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总体要求,制定2017年常德市司法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曾勇任组长,副局长石林、胡宗涛、余小萍,党组成员、市依法治市办主任胡小青为副组长,办公室、法规科、律师公证管理科、基层司法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科、市法律援助工作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工作目标
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载体,以规范化建设为目标,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手段,促进全市法律服务机构的规范运行和法律服务执业人员依法依规执业,不断优化法律服务市场,为我市的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支撑。
三、工作措施
1.构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按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信用信息目录,并按照规范格式实时或定期报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推进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牵头科室:法规科,责任科室:律师公证管理科、基层司法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科、市法律援助工作科)
2.建立健全诚信建设相关制度。完善推广“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年度检查公告制度,严格准入和监管,强化失信惩戒力度,打造守信重诺的社会环境。每季初10号前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至少一条守信激励或失信惩戒典型案例。(责任科室:律师公证管理科、基层司法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科、市法律援助工作科)
3.推进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结合“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全面梳理本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行政决定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并按要求同步上传至“信用常德”网站报送。(牵头科室:法规科,责任科室:律师公证管理科、基层司法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科、市法律援助工作科)
4.加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准入和监管。组织开展规范法律服务管理优化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整顿活动。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对法律服务机构进行全面审查、对法律服务执业队伍进行集中整顿、将诚信状况纳入年度执业检查考核范围,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和信访投诉事项的调查处理力度,并给予典型曝光。(牵头科室:法规科,责任科室:律师公证管理科、基层司法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科、市法律援助工作科)
5.弘扬诚信文化。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普及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展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诚信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交流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诚信执业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结合律师事务所省级示范所创建和标准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创建工作等活动载体,不断提升律师事务所创新管理机制和管理水平,促进律所建设上新台阶。每年在市级及市级以上报刊媒体上宣传报道不少于两篇。(牵头科室:法规科,责任科室:律师公证管理科、基层司法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科、市法律援助工作科)
6、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法宣科、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司法行政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是全市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的新举措、新手段。各责任科室要高度重视,把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员,做好工作衔接。
2.加强资料收集,及时上报。各责任科室要切实加强诚信建设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并按要求及时向法规科报送,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3.扎实开展专项活动,务求实效。各责任科室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年底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