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百种类案大评议”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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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司法局,武陵监狱、市强戒所,局机关相关科室(委)及各直属单位:

    现将《常德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百种类案大评议”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常德市司法局

                                  2017年10月9日


常德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百种类案大评议”活动方案


根据市委政法委“百种类案大评议”活动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决定于2017年10月至12月开展法律援助案件的评议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任务目标

选取100本法律援助案卷,开展案卷大评查评议活动,为群众提供一个最直观、最朴素的法律价值判断,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的可评价性、可预测性和可比性,确保群众通过评议案件知晓法律援助,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尤其社会弱势群体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百种类案大评议”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曾勇任组长,党组成员、市依法治市办主任胡小青任常务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石林、胡宗涛、余小萍,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永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主要协调专项活动重大问题。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具体承担专项活动日常工作。由法规科科长周友保兼任办公室主任,公证律师管理科副科长汪颖、法律援助工作科副科长陈黎、法规科副科长刘婧为成员。法规科科员易烨为专干。

三、 评议方式

1、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方式向群众推送典型类案例。

2、在各自的网络平台上开设专栏,上传案例,供群众交流讨论。

3、通过将案例汇编成册,向群众提供免费发放。

四、评议范围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均属于公开评议范围(涉及商业秘密、国家秘密案件,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评议案件除外)。

五、方法步骤

整体工作分四步进行,具体措施如下:

1、组织动员阶段(10月中旬前完成)

各法律援助机构要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和推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分工明确、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各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实施方案须报市局法规科备案。

2、任务分解阶段(10月底前完成)

各法律援助机构要结合本地法律援助特点,出台相关制度或规定明确类案案例的选定标准,编制本级评议类案目录,目录应载明案由、适用的主要法律条款、拟评议的时间等内容,并于5月27日报市局备案登记。

3、组织实施阶段(10月至11月)

各法律援助机构选取的案例不得重复,要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具有典型意义,案件评议至少应包含基本案情、法律后果、典型意义三部分,具有可读性、可评价性和可比性,以方便群众读阅、学习、评议。

4、总结验收阶段(12月)

12月,市局对案件评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予以总结通报。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各法律援助机构要认真开展好该项工作,并明确具体领导和部门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及时处理活动相关事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市局将严格督察各地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2、突出重点。重点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和容易给当事人造成误解的法律援助,做好释法晰理工作。

3、做好宣传。各法律援助机构要认真组织好宣传和调研,做好新闻发布工作,要善于挖掘素材,宣传好的典型案例,要以点带面,提取案件中的法律价值,要统筹推进,及时推送到位,要宣传司法正能量,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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