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标
进一步提高门诊医疗保障水平,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创新健康增值服务赋能基本医保参保机制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行动
二、制定依据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25号)
三、具体内容
(一)改革启动时间及范围
启动时间:2025年7月。
改革范围:石门县和澧县作为省级试点区县,全面实施门诊统筹综合改革;其他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选择2个左右乡镇(街道)启动改革。
(二)改革内容
在试点地区整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形成“资金包”,统筹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等形成“政策包”,集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门诊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形成“服务包”,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形式,开展按人头付费的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基层医疗卫生医疗机构包括符合准入条件的定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原则上,达到二级医院医疗水平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参与改革。非试点地区仍按现行普通门诊统筹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