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抓手”规范行政执法,复议为民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来,常德市司法局以规范行政执法的目标,通过对2022年以来的行政复议案件数据和个案分析,以问题清单为指引,对重点领域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开展以案促治,以案促改专项活动,进一步发挥了行政复议监督行政执法的作用,助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以梳理纠错案件为抓手“发现问题”。我市全面梳理总结上年度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建立了复议纠错案件台账。2022年全市共作出纠错复议决定55件(撤销25件,确认违法20件,责令履行10件),制发复议意见书、建议书6份。行政争议多发的领域主要是公安、市场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纠错原因主要有三类:一是违反法定程序,如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时间超过规定的期限的案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投诉举报后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案件;二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办理工伤认定时未询问当事人的案件;三是适用法律错误,如城市管理部门适用《行政处罚法》关于先行登记保存的法律条款对违章停车的车辆进行临时性扣押的案件。
以开展督查调研为抓手“深挖病灶”。结合行政复议案件反映出的行政执法问题,我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对各县市区开展了调研督察,重点查看了行政争议多发领域和涉企的行政执法案卷,以点带面深挖本地区行政执法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主要原因一是执法机关重言词证据轻实物证据,实施行政处罚主要依据是《询问笔录》,对书证、物证或者电子证据等实物证据收集不足;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落实不到位,在执法全过程记录中,只有文字记录,未按规定对现场检查(勘验)、抽样取证、听证、证据保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容易引发争议或影响行政管理相对人重大权益的行政执法事项(环节),进行全程不间断的音像记录。程序违法还体现在权利告知不合法、不规范。有的给予较大数额罚款不告知听证权利;有的救济途径告知不准确,还存在把上一级行政机关当作行政复议机关和没有按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要求告知的情形。三是送达和执行程序不规范。有的没有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有的送达回证记载不准确。
以制发工作通报为抓手“教育警示”。通过梳理去年以来的行政复议案件数据,结合督查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常德市司法局向各县市区、各市直单位制发了《2022年度常德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情况通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工作报告。通报全面总结了2022年度全市行政复议案件的总体情况,分析了行政复议案件主要涉及的管理领域、执法类别、被申请人分布情况及纠错原因,指出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反映的行政执法问题,提出了“以案促治、以案促改”,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的工作要求。各区县市和市直单位高度重视,对照通报的情况深入剖析本地区、本部门的执法问题、执法难题,发现风险,引以为鉴,起到了“纠错一件、规范一片”的效果。
以召开座谈会议为抓手“督促整改”。为切实推动行政机关整改落实,我办召开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与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鼎城区人民法院和重点执法单位参加会议。会上宣读了《工作情况通报》,并以个案为例指出部分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场交办整改落实任务,强调学法、懂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规范执法。同时,复议机关和两级法院与各行政执法单位深入探讨了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和解决办法。就生态环境、道路交通、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集体土地征地拆迁领域执法问题提出了可行性改进建议,相关单位积极听取意见建议,整改态度明确,改进速度提升、执法质量提高。
以纠错决定履行为抓手“长治长效”。常德市司法局积极发挥能动复议作用,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推动各级行政机关积极依法履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2022年我市共作出纠错复议决定55件,但部分行政机关对复议机关复议纠错不重视,对纠错原因不分析、不总结,甚至被复议纠错后“一错再错”。各级复议机构结合“复议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工作,公布了监督电话,建立了履行情况台帐,并通过实地督查、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履行问题一抓到底,确保了履行率达100%。针对涉企较多的市场监督管理领域,部分区县采取复议工作人员与执法部门法制工作人员一对一谈话和领导之间开展工作会议等方式,让原本普遍性的“不回复”“不在法定期限内回复”等不作为的行政违法行为得以纠正。复议工作人员还通过收集案例、开展案例研讨等方式与执法部门的法制工作人员共同学习,帮助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规范工作程序、依法行政。
随着我市“以案促治,以案促改”工作的全面开展,各行政机关应诉质量大幅提高,执法短板补齐补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行政复议监督行政执法,助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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