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启动2023年度法治建设督察工作
4月24日,石门县召开法治建设督察工作部署会,全面启动2023年度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谭本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次督察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组织实施,采取书面督察和实地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其中,实地督察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实地督察从4月下旬开始,抽调相关单位骨干力量组成三个督察组,分别由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领导带队,赴35个乡镇(区、街、场)和县直单位进行实地督察。
督察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及发挥作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六个方面进行。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督察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督察,全面准确了解情况,客观公正反映问题,及时有效传导压力,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工作部署落地落实。二是坚持对标对表,精准高效开展督察。各督察组成员要认真学习研究督察细则,准确把握工作标准,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坚持边督察边指导,推动有效解决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水平。三是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督察取得实效。要坚持真督实察,敢于动真碰硬,紧盯督察质效,从严督办问责,确保督出权威、察出实效。县委依法治县办要适时开展督察整改“回头看”,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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