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全面部署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做好我省示范地区和项目的推荐工作,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关于做好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推荐示范地区和项目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州要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方案》和《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和申报工作,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严格、规范、权威的要求,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推荐的综合示范候选地区原则上不超过1个、单项示范候选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省委依法治省办按照规定程序确定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推荐的地区和项目,通知相关申报单位。相关申报单位应及时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系统中完成申报资料的网上填报工作。
通知强调,中央依法治国办将组织专家对部分获评第一批综合示范地区的市县进行回访抽查,有关市县要做好配合“回访抽查”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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