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见成效
根据常德市司法局和津市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主题,津市市司法局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见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津市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把开展好此项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本局今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内容,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龚龙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具体负责市司法局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的日常工作。明确了各股室职能,并对活动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二、积极动员部署
制定了《津市市司法局2020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方案》,及时下发到各股、室、处、所。召开了2020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动员大会。市司法局班子成员、全体在职干部参加会议。会上宣读了《津市市司法局2020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方案》,对2020年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进行了动员及工作部署。按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活动内容,完善工作措施。注重依法维护和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有针对性开展好系列活动。努力提升依法治理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开展“治理能力提升年”活动
一是全面迎接“七五”普法验收工作。司法局印发《津市市“七五”(2016-2020)普法终期验收工作方案》,制定“七五”普法工作台账,拟定了以《桃红柳绿山青秀 法治春风润津城》为主题的“七五”普法宣传片脚本。结合全市乡村振兴、国家安全教育、“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重点工作,通过以案释法、法律小故事、法治幽默、法治漫画等形式完成了法治文化广场、三湖公园宣传橱窗的全面更新。与此同时,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努力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律氛围。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法治宣讲、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活动进行多形式宣传。免费发放《宪法知识读本》、《市民普法读本》、《村居基层组织建设法律法规选编》及办理法律援助、公证业务相关宣传手册等资料。上半年,共开展入户宣传、讲座10次,赠送法律书籍20000余册,征文16篇及2个宣传视频,解答各类咨询100余人次,受益群众达8000余人。
二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今年初,制订了《津市市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2020-2022年)》和《津市市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2020-2022年)》,统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司法鉴定指引等集中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优化法律服务队伍结构,分类推进法律服务队伍数量提升。6月,开展“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暨如法网应用推广竞赛活动,全面推广如法网网络平台,着力打造“智慧法律服务”。与此同时,为提高乡村法治建设现代化能力,我局倾力制作公共法律服务包村联系卡,以送出“包点服务小卡片”通电“乡村法律服务大工程”,打造专属于乡村的公共法律服务云上智能网。广泛发动镇、村级普法联络点力量,全面提高农村法律热线服务“知名度”,向群众广泛推送法律服务志愿者名片,鼓励群众随时致电,截至目前,已送出名片100余张、接到热线电话280余次。
三是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组织常德九澧司法鉴定所11人,学习了《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司法部关于严格准入 严格监管 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等,进一步严格司法鉴定准入监管、质量监管、执业监管,严肃查处和有效预防“金钱鉴定、人情鉴定、虚假鉴定”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抓好整改提高,及时查补监管漏洞。目前,常德九澧司法鉴定所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138件,其中:法医病理鉴定2件,法医临床鉴定136件。法医临床和法医病理业务,没有超范围执业现象。严格执行湖南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无私自抬价和降价收费情况和“人伤骗保”虚假鉴定情况。
四是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推行“三二一”矛盾纠纷调解模式。实行了矛盾纠纷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制度,评选最佳案例,调阅抽查司法所记录本,组织调解员、信息员、网格员、干部传阅学习。与此同时,开展了“两节、两会”大排查专项活动,建立了津市市三洲驿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陈湘律师调解工作室和汪家桥警司联调室、法院调解室和津市市商会调解室,着重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2019年11月至2020年8月,全市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739起,其中司法所和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调解857件,调解成功857件,成功率100%,协议涉及金额1275.137万元。
五是打造矫正教育基地。全面落实红色教育基地(朱务善纪念厅)、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德雅中学)和警示教育基地(津市监狱)的建设工作。组织全市51名社区矫正对象在教育基地开展了法治教育、安全警示教育等活动。今年以来,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4人,解除社区矫正46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58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691人,当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67人,接收刑满释放人员72人,当前在册刑满释放人员396人。 无一例脱管漏管、重新犯罪发生,有力保障社会安全稳定。
四、开展“护企暖企”专项活动
一是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津市市司法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全方位精准对接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需求。印发了《津市市司法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法律服务实施细则》,针对复工复产企业劳动用工、医疗社保、经济合同纠纷等法律方面问题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帮助企业防范并化解法律风险。
二是畅通企业法律服务渠道。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等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积极为企业提供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指引等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对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促进企业全面健康发展。疫情防控期间,律师为23家企业提供“点对点”法律服务,全市线上线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共收到相关咨询490件,其中接听电话法律咨询136件。
三是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企业困难职工、农民工讨薪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速办理,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做到“三减”:减环节、减资料、减时限。结合全市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政务下沉)工作,我们在村级明确公示法律援助办理流程,对全市76名村(社区)政务代办员进行集中培训,印发《申请法律援助初审操作指南》人手一册。实现农民工及居民在村(社区)即可申请法律援助,当天申请,立即指派,真正实现“家门口”的法律服务。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0件(其中:涉及农民工纠纷5件)。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65人次。
四是深化公证便企服务举措。积极利用互联网信息化技术手段,全面推行线上公证业务办理,引导企业选择网上咨询、预约、办理公证,并对线上申请做到及时答复和处理。同时,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生产经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产生的需求,津市公证处为复工复产企业优先提供以下三类公证服务:1.不能履行合同的客观证据,已履行告知义务,受损事实、减损事实,企业捐赠抗疫物资证据等情况的保全证据公证。2.针对因疫情造成的企业无法正常履行相关义务等情况的不可抗力公证。3.文件的签名、印鉴公证,文本相符公证。目前,公证处已办理企业职工复产复工委托公证等事项123件,发挥了公证在助力复工复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五是党建引领志愿服务企业。依托现有市律师行业3个党支部,挑选出11名政治过硬、业绩突出的律师组成企业复工复产公益法律服务团,在市工业园区等地公布手机号码,24小时在线为商会、企业和员工解答企业复工、合同违约、工资支付、劳动争议、医疗社保等法律问题。同时登门走访、零距离与企业职工接触解答难题113个,还协助企业落实复工防控措施,送去口罩200个、普法宣传材料300多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简要读本》200份,张贴市文明办印制的企业复工复产《温馨提示》宣传标语100份等。如我市湖南鼎鸣律师事务所汪辉律师,主动请缨,加入了防范新型冠状病毒及企业复工志愿者的队伍,为湘澧盐化审理合同45份;为娄星纺织执行94万余元货款,缓解企业复工复产时原材料收购资金不足的状况。
五、开展执法监督专项活动
一是着力加强行政执法协调与监督。为切实履行指导和监督我市执法单位和各镇、街政府依法行政的工作职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我局组织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分级组织实施、部门共同参与”的原则,采取部门清理和市司法局审核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了《常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立法调研。5月,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积极协助药山镇政府处理涉及津市市三和鱼蟹园违章建筑拆除相关工作法律事宜。7月20日至22日,市司法局联合多部门,对全市各重点执法单位开展执法专项检查。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抽案卷等方式,重点对各执法单位近两年办理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进行随机抽选评查。9月4日,津市市司法局在市委党校举办2020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对行政执法证据规则和取证规则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详实的解读。全市共248人参加培训。
二是着力提升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和水平。通过严格办理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加强对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的指导与监督,有效化解了各类行政纠纷和争议。申请人的复议申请类型主要集中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土地征收安置补偿、违章建筑拆除等方面。目前,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已审结3件。其中作出维持复议决定1件,作出行政复议终止决定1件,不予受理决定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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