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青春我做主
——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主任刘芸来我校举办法治教育讲座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什么后果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谁知道?” 学生们高高举起了手,争先恐后的回答问题,生动有趣的课堂赢得掌声阵阵。9月20日,常德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刘芸、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熊玉芳一行走进常德市新安学校,做了“我的青春我做主—青春期常见犯罪解析与预防”专题讲座,并就专门教育的办学情况进行了调研。
宣讲现场照片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推动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常德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刘芸主任根据初中学生身心发育的特点,结合近年来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的情况,通过动画讲解、互动问答等形式,列举了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强奸等具体案例,以案释法,深入浅出讲解,专业严谨介绍,教育引导学生增强法治观念和预防违法犯罪意识。就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等,以案例向同学们分析讲解了索要钱财为何会被认定为抢劫、谈个恋爱为何会被认定构成强奸、因琐事殴打他人为何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等。刘主任还注意和学生互动,设计了抢答环节,如“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什么后果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未成年标准是多少岁?”、“下列哪些物品属于械?”激发了同学们学习法律的浓厚兴趣,答对的学生还能得到学习小礼包的奖励,现场气氛热烈,效果很好。
检察官提问环节
接着,刘主任就如何预防犯罪进行了分享,并让学生谈了自己的方法和感想。学生们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认真学习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学会管理好自己的情绪,好好学习,不负父母、学校、社会的培养。
专题座谈与调研会
随后,刘云主任、熊副检察长一行与我校部分教职工就我校的招生范围、程序、条件,当前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进行了专题座谈和调研。座谈会结束后,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市新安学校党支部书记、负责人祁政为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刘芸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
法治副校长聘书颁发
加强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筑牢司法防护屏障,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千家万户家庭幸福安宁,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继续发扬矫治教育职能,持续推动“两法”贯彻落实走深走实,积极推动家庭、学校、司法机关、政府、网络、社会“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一如既往做好矫治教育工作,保障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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