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户主会上解烦恼”
6月10日下午15:00,津市市襄阳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召开户主会,参会的27名户主纷纷阐述对刘某与赵某土地争议一事的意见,在意见征求表上郑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

调解现场
据悉,津市市襄阳街荷花社区居民(原农科村)刘某在2009年从赵某手中捡了0.92亩水田,但赵某在2020要求刘某将0.92亩水田经营权收回,刘某不同意归还,由此产生争议。经街道、社区调委会分别于5月25日、5月27日、6月2日并邀请市经管站、街道农林站、信访办及群众代表进行协调。双方仍争议很大,无法调节。鉴于此,对此案予以终止,建议双方依法起诉维权。
该案经起诉至津市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当时土地调整仅确权到组,未确权到户,没有土地延包合同及确权颁证。将对此案予以驳回由社区处理。
因此案历时一年多,且在当地涉及类似情况较多,为慎重起见。襄阳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相关单位,并建议社区召开户主会对该案进行评议。大家一直认为该土地经营权应归赵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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