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
2020年,我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不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务的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一是搭好平台,办好“鹊桥会”。按照“应驻尽驻”的原则,推进实体平台与现有服务窗口有机整合,统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和司法鉴定指引等业务进驻,指导实体中心做好接待咨询、登记录入、业务指引等日常工作,提高服务水平。今年来,实体中心咨询录入总数5549件,全省排名第三。将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纳入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向基层和偏远山区下沉。目前,全市9 个区县(市)实现了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的全覆盖。全力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升级完善、拓展推广网络平台功能。目前,如法网涵盖13项业务,拥有找律师、查机构、学法律、风险防控等功能。
二是突出重点,打通“肠梗阻”。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为企业量身定制“法律服务”,制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法律服务实施细则》,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发布疫情防控“法治小广播”1200条,直接受益人群20万人。成立“服务企业志愿者律师团”,精准应对因抗击疫情出现的企业合同纠纷、劳务纠纷,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涉疫群众尽快走出新冠疫情的阴霾。围绕推进常德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主动深入中小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法治体检,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权益维护、风险防范、矛盾纠纷调处等法律服务,为政府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合同项目洽谈,起草、审核合同,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助力特殊群体。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相继开展了“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农民工治欠保支”、“敬老月”等服务特殊群体的主题活动。截至目前,共为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1386人次,其中受理农民工案件555人次,挽回经济利益和避免经济损失近2700余万元。石门县的法律援助巡回服务和津市市刷脸申请法律援助等服务偏远山区的先进经验获法制周报专题报道。
三是强化监管,高举“铁鞭子”。 建立案件质量定期评估机制,坚持案件质量回访,采取随机抽查、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实地督导等方式加强对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案件质量管控。今年,被省市抽查的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及公证案卷合格率达100%。其中,7本刑事法援案卷经省厅初评后,被推选参加司法部刑事案件质量评估,最终评估结果优秀率达29%,津市、石门报送的两篇优秀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市司法鉴定中心一本司法鉴定文书被省司法厅评选为优秀。组织对全市14家鉴定机构进行了实地核查,对核查发现的 5个问题一一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期限,确保清理整顿工作落实落地。严格办理法援、公证、司法鉴定及仲裁等各类投诉,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违必究。今年,全市共接到司法鉴定投诉 8件(直接受理5 件,省厅转办 3 件),直接受理公证投诉1件,直接受理仲裁投诉2件。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