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指导尽职责 服务下沉见实效
石门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指导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跟上级关于依法行政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湖南、法治石门”的总要求,着力在服务上下功夫,在效果上作文章,抓好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履行政府职能以及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等工作,不断助推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水平取得了明显实效。
2019年3月,根据机构改革和“三定”方案精神,石门县人民政府原法制办职能职责整体划转至县司法局。石门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指导服务中心属于县司法局下设二级副科级单位,履行石门县人民政府本级所属各行政事业单位法律咨询和依法行政指导,组织开展法制培训、法制课题研究、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等相关工作职能,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该中心的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一是围绕行政执法全面有力推进“四项制度”。该中心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七项重点工作,立足新时代、找准着力点、推进新实践,加快建设法治石门。着力完善法治建设规划,统筹考虑综合因素,科学制定依法行政指导工作规划。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学习宪法和新颁布的民法典的宣传发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民法典规范我们的行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在全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改革,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制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推行便民举措,打造诚信政府,以高水平的法治促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行政执法“四项制度”推行以来,全县行政执法更加透明规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二是积极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努力尽职尽责。该中心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复议工作,健全行政复议机构,规范行政复议审理程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各项工作。支持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尊重并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认真落实法院的司法建议。该中心积极参与涉蒙泉镇蔽城石膏实业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新源合作煤矿关停后相关遗留问题及石门县城的士出租车罢运事件等涉及民生敏感复杂问题处理。去年以来共受理11件行政复议案件,已审结11件,法律规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办理24件行政诉讼案件,已妥善办结24件。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和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明显下降。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与合同审查严格把关。该中心为更好的服务于法治政府的创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严格执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规范性文件公开等制度。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制度,严格县政府本级及所辖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完成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动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制度落到实处。对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重大合同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共审核各类文件67件,登记备案规范性文件10件,未发现需要废止的文件。四是切实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该中心为加强法律顾问在政府决策和各单位重大行政决策时的参与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在全县危房改造、扶贫开发、造林绿化等方面的重大决策项目中,都通过政府法律顾问严格审核,然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集体研究讨论,多次修改完善后再正式印发,并予以实施,使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掷地有声、立竿见影。并推动县政府制定下发了《石门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和《石门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办法》,要求法律顾问团律师全程参与县政府常务会,在政府依法行政、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21个乡镇(街道)的331个村(居)全面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督促全县党委机关、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共69家单位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先后为17名通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的党政部门公务员和2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申报了公职、公司律师,推动全县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
石门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指导服务中心努力加强依法行政与政府法治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强化领导干部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识,进一步提升指导服务中心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质量。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全面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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