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镇街司法所“三举措”,筑牢农民工 工资支付“保障墙”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保障工作,津市市镇街司法所运用“三举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依法维权不信访,法治宣传人人心。2020年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施行。津市市镇街司法所结合当前各企业复工复产后面临如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实际,向广大居民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便民服务卡》《法律援助须知》等宣传资料。耐心细致的解读《条例》中涉及的法律规范,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讲解农民工最关心的工资实名制、按月结薪等问题。
专项排查无漏洞,人民调解化纠纷。津市市司法局组织镇街司法所开展“两节两会”专项大排查活动期间,要求各司法所重点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纠纷实行地毯式摸排,将矛盾纠纷就地吸附、就地化解。
白衣司法所在开展排查时,村民宋某反应:包工头万某拖欠其以及另外20余位农民工的工资,希望能帮忙化解纠纷。白衣司法所通过调查走访,了解了纠纷的前因后果,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白衣司法所负责人马敬通过连续十几天与万某家属沟通,让万某家属同意替万某支付其拖欠多年的农民工工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防控新冠病毒疫情取得了阶段性胜利,津市市的各类企业已全面复工复产。新洲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开展排查时发现,辖区内刘某与吴某产生了劳资纠纷,遂立即介入调查并组织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先是与刘某沟通:其采取开走施工方拖拉机和后续阻工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是不可取的。后又与吴某协商:1、虽其在2019年8月给刘某承诺涨工资时只是口头承诺,但后期也并未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主动告知刘某何时增加补贴,何时取消补贴,从而导致双方现产生纠纷;2、刘某将拖拉机驶离工地归家以及后续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施工场所进行阻工闹事,都表明施工方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工作漏洞。
经过镇调委会前后共计长达六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
一站式受理服务,法律援助“零距离”。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枢纽、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骨干、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为支撑,为全市76个村居(社区)的务工人员提供“零距离”服务。对其反应的欠薪、讨薪难等情况,工作人员进行一对一的服务引导,现场登记,告知法律援助申请流程和资料清单,主动引导广大务工人员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进行持续跟踪服务,确保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下阶段各镇街司法所将继续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精神,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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