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立法“东风” 迎法治宣传教育新发展 ——省司法厅调研组来我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征求意见稿)》开展专题调研
为配合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制定工作,推动普法工作法治化。4月15日,省司法厅调研组由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刘刚魁带队,来我市开展专题立法调研活动。
下午三点,专题调研座谈会在市司法局五楼会议室召开。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刘刚魁,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副处长熊元丰,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鳌,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修超等出席了会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市司法局普法科、立法科及桃源、澧县、津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等20余人参加会议。
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大家踊跃发言,各抒己见,气氛非常热烈,就《意见稿》的立法框架、逻辑结构、具体条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交流。大家纷纷认为:法治宣传工作立法给每位普法工作者吃了一粒“定心丸”,是基层法治工作者翘首以盼的好事。
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刘刚魁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修超在座谈会中表示:一是《意见稿》的出台让法治宣传教育有法可依,推动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二是建议增加更多的刚性条款,解决法治宣传教育实际中的具体问题。党组书记、局长王鳌强调:一要坚持问题导向;二是完善立法架构;三是要聚焦基层基础,充分调动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
常德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鳌
调研组在座谈会上对常德市法治宣传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与会人员在理论层面提出的专业意见和在实践层面提出的业务建议问题表示赞同。调研组将充分吸收常德市提出的意见建议,将基层的声音传达到司法部。
《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出台将为法治宣传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为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提高全社会依法治理水平提供了重要法治依据。
调研组一行还对市新安学校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进行了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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