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常德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圆满完成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常德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科自8月份开始组织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区县市(管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8月份,以市司法局名义印发了《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常司发〔2019〕35号),要求各清理单位组织力量迅速开展清理工作。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由各起草单位负责清理,提出处理建议,送市局审核、汇总后报市政府办;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由各部门自行组织清理并将清理结果报我局登记后公布;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由各区县市(管理区)司法局负责组织并按要求报送清理结果。
市司法局将39家起草单位报送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共197件汇总后,形成《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草案)》提交市政府办审核。市政府办再次征求各起草部门意见后,提交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该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现在进入办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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