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践使命 真情援助惠民生——记石门县法律援助中心
石门县法律援助中心自1999年成立以来,始终以服务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司法公正为己任,坚持贴心、贴近、不让百姓贴钱的宗旨,为全县近5000余名经济困难群体、社会特殊群体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近三年来,该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40件,年均办理案件数347件,年均案件增长速率43.2%,连续三年稳居全市第一。涉及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案件889件,占案件总数的85.5%。中心五名注册律师青丝熬成白发,抵御各种诱惑,不离不弃,用初心的坚守、责任的担当、忘我的奉献、真情地付出,铸就了老百姓心中的“口碑”。该中心先后多次被县政府评为“为民办实事先进单位”,原主任唐植建先后被县政府评为“信访工作”、“普法宣传”、“为残疾人服务”先进个人,“2016年度十佳为民服务个人”, 被省司法厅评为“湖南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湖南省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等。原工作人员徐德清先后被市司法局、省司法厅评为“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
一、健全法律援助体系,服务群众零距离
为推动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该中心积极建言献策,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自2006年始,县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的预算保障资金,构建了覆盖全县21个乡镇(街道)、319个村社区、3190个服务志愿点的纵向法律援助网格体系,横向联通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信访局、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武装部等法律援助驻站体系,实现了法律援助实体网格平台与12348热线平台、12348法律服务网络平台高效融合,法律援助服务终端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端无缝衔接,法律援助体系化建设服务群众零距离。
二、创新法律援助管理,激发工作活力
该中心创新法律援助管理制度,激发了工作活力,法律援助实现了“三变”:
完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受理并初审法律援助案件制度,建立法律援助一次性告知、一件事一次办结制度,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多次跑”变“只跑一次”。2018年10月27日,石门县太平镇建档立卡贫困户熊某受人雇请建房过程中,从三楼跌落坠地,受伤严重,因无力缴纳医院治疗产生的15万元欠费,医院停止治疗,熊某痊愈希望渺茫。熊某的妻子怀揣一丝希望来该中心求助,该中心意识到该案情况紧急,遂简化审批手续,当天受理申请、当天审批并指派律师实施法律援助。经诉讼程序并申请先予执行,在十天内为熊某追索到18万元治疗费。熊某恢复治疗后即痊愈出院,为感谢该中心及时追回救命钱,送上锦旗以表达感谢之情。
组建法律援助案件专家评估团,推行大律师办案与当事人点援制结合的制度,满足当事人个性化需求,法律援助“有不有”变“好不好”。覃某民间借贷保证合同纠纷,覃某的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做了保证担保,覃某很担心法院判决其承担保证责任,要求为其指派大律师。该中心满足其要求,指派富有专业特长的大律师承办,法院判决结果支持其不承担责任主张后,覃某非常满意律师的办案。
推行案件质量评估与法律援助补贴挂钩制度,律师由“给案件”变“要案件”。该中心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水平、群众满意度作为案件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实行第三方同行评估,将评估结果与法律援助补贴直接挂钩,鼓励案件承办人员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办群众满意案。该制度实施以来,法律援助案件优秀、良好率由过去的35%的占比提升到75%,案件质量大幅提升。
三、聚焦特殊群体维权,真情温暖人心
该中心以服务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司法公正为己任,聚焦妇女儿童、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持续开展法律援助关爱活动,为县域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构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机制。该中心与县人民检察院、县妇联等三部门,为支持妇女儿童提起反家庭暴力诉讼,于2017年5月制定《关于反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依法开展支持起诉工作若干意见》,把法律援助的申请、审批、指派等工作环节与县检察院的支持起诉、县妇联的组织支持、县法院的案件受理与审理环节进行有机结合,确保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全过程、无障碍地通过法律援助程序,得到快速、高效地处理,实现结果公证,当事人满意。
构建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县法律援助中心发挥主动性,与劳动保障行政监察、仲裁、诉讼、公安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区分不同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与层次,精准施策。对于证据要求齐全、工资欠条明确的,指派承办律师直接向县法院提起诉讼,县法院凭《法律援助决定书》实行“快受理、快审理、快执行”。对于受理的证据不充足,但存在拖欠工资事实的,由劳动保障行政监察部门予以行政执法固定相关证据,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承办律师依法查询,再通过仲裁部门快速审结。对于恶意欠薪的案件,由劳动保障行政监察部门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承办律师同步跟进。2018年8月,张某等70名农民工因没有工资欠条,加之企业账簿不健全,一直无法确定具体的欠薪数额,多次越级上访。该中心受理后,考虑到证据难以获得,即商请劳动保障行政监察部门启动行政执法机制,通过行政程序查清了具体欠薪数额,以此为证据,通过非诉调解的方式顺利地追讨到122万元的工资。近三年来,该中心为391名农民工讨回两家依法关闭煤矿拖欠工资的1100余万元,办理了县某石膏矿拖欠40名农民工的工资纠纷、县某制衣厂拖欠38名农民工的工资纠纷,有效化解了上访隐患,用法律援助之火,温暖了急需救助的一片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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