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委、县政府督导法律顾问工作
近日,石门县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县司法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党政部门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与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采取听汇报,查看相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走访法律顾问等办法进行,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当面交办。
这次督查,是石门县委、县政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全力建设法治政府所采取的又一举措。
近年来,石门县委、县政府把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落实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仅今年来就先后召开2次常务会、1次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会进行研究、进行调度,并制定出台了石门县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目前,全县党政部门有17名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人员申报了公职律师并调整到本单位法制部工作,有32名专职律师和38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受聘担任各级、各部门及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制度与公职律师制度的全覆盖,促进了全县各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的提升,为石门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创造出了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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