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省外工伤身亡 司法所长千里驰援
近日,汉寿县司法局丰家铺司法所所长雷国勋等人远赴山西省成功调处一起农民工工亡纠纷,为其家属获赔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共计120万元。
刘某金,今年56岁,家住汉寿县丰家铺镇洞庭村,家有年迈的老母和妻儿。2019年8月,村民刘某金为照顾家用,来到山西省吕梁市某煤炭公司操作运输管道工作,2019年10月9日,刘某金在作业运输管道时发生意外,不幸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家属担心在外地无法保障权益,立即请求洞庭村和丰家铺司法所协助前往处理。司法所长雷国勋接到丰家铺镇洞庭村支部书记易武顺的电话后,二话没说,放下手头其他工作,与受害人家属以及洞庭村村支书易武顺驱车远赴山西调查调处该纠纷。
第二天,到达山西,死者家属见到刘某金遗体后,便立即乱成一团,情绪陡然激化。现场,司法所长和支部书记尽量安抚死者家属情绪,力劝其必须保持冷静,坚持理性维权,不要做出任何扰乱当地机关、公共场所秩序的偏激行为。
与此同时,雷所长也没顾得上休息,立即展开调查,与当地其他工人了解事情起因经过,极力与煤炭公司协商,摆事实,讲法律。调解中,雷所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死者死因定性为工亡,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要求煤炭公司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然而,煤炭公司则认为,自己未与死者签订劳动合同,只愿意按照意外死亡的赔偿标准来赔偿,双方分歧较大,一时难以达成协议。
司法所长雷国勋为尽快解决此事,让死者尽早入土为安。通过背对背调解,做公司思想工作,让其拿出解决问题的诚意,使得双方的赔偿分歧减少,通过向当事方讲解用工赔偿的法律法规,循循善诱地开展教育引导,将双方主张的差距缩小,引导煤炭公司权衡死者家属的实际困难,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一天一晚的努力,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煤炭公司向死者家属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共计人民币万120元整,并主动承担死者家属在山西期间的一切生活住宿费以及受害人的丧葬费用。死者家属不再追究公司其他责任,以圆满化解纠纷告慰死者亡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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