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高质高效完成规章清理工作任务
为提高立法质量,促进和维护法制统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政府、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常德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了本市现行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
一、周密部署规章清理工作。成立以市司法局局长为组长的规章清理工作领导小组,9月初组织各规章起草单位负责人召开规章清理工作会议,要求清理责任单位把此次规章清理作为提高立法质量维护法制统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件大事来做,并布置清理工作任务,明确具体工作职责。
二、切实落实清理工作责任。根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谁执行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本市2015年取得立法权以来,出台、公布的政府规章《常德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办法》由本局立法科负责清理,提出审查意见,报局党组集中审定;《城头山遗址保护办法》由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负责初审,报市司法局进行全面复审。按照省厅清理工作要求,以解决规章内容的合法性问题为重点,查清规章条文是否与上位法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相抵触,与本省、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不适应,规章之间不协调,以及与新发展理念、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引领开发崛起战略、打好三大攻坚战等方面的要求明显不符的问题。
三、高质高效推进清理工作。清理单位围绕清理工作责任和清理标准,严格审查、处理方式,逐条逐项认真审查、甄别。对清理单位提出的疑难问题上门指导、服务,解惑释疑,并及时协调、跟进。对审查处理意见不统一的问题,进行集中研究,反复论证。
由于清理单位切实履职,精细严密审查,本市两部政府规章通过近两月的初审、复审,于10月中旬完成了清理工作任务。经过两轮清理审查,本市现行两部政府规章,没有应当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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