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者生前债务引纠纷 镇村联动终化解
2019年9月25日,汉寿县太子庙司法所接到陈某、邱某等8人请求调处龙津村袁某生前所欠债务纠纷。今年年初,司法所长张先国刚好参与协调处理过袁某意外死亡的赔偿纠纷,对袁某一家情况有大致的了解。张所长初步核实陈某、邱某等8人的债务情况后,立即与龙津村人民调解委员联系、核实。约定,两天后组织袁某的合法继承人和陈某、邱某等8人在村部进行调解。
袁某,汉寿县太子庙镇龙津村人,2019年初,在非洲务工意外死亡,经协调袁某意外死亡赔偿130万元。为了防止高额的赔偿款引发新的矛盾,龙津村调委会在扣除用掉的10多万元丧葬费和偿还的10多万元现行债务外,将其余全部赔偿款合理合法分配给了袁某的四个继承人,即袁某的父母、袁某的成年女儿、袁某的4岁儿子,其中4岁儿子的继承款由袁某的前妻孙某管理,所有继承人和孙某均表态愿意承担袁某生前任何债务,且再不要已成年女儿承担后续债务费用。
9月27日,陈某、邱某等8位债权人、孙某、袁某父母等人早早来到村部的人民调解室,三方均期望尽快解决此事。张所长在调解前,与知情的村干部进行简单的商议,确认袁某生前共欠债22万余元,已偿还10多万元,还有13万元未偿还,弄清袁某生前债务后,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协调处理。
张所长组织三方在调解室,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与解释,让各方明白自己的权益,再以分别沟通的方式展开调解。陈某、邱某等8位债权人认为袁某死亡获得了高额的赔偿款,而且已有人获得了袁某生前的欠款,提出要偿还13万元的同时需要偿还利息。孙某与袁某父母虽愿意承担13万元债务,但偿还比例也无法达成一致。导致调解一度陷于僵住。张先国等镇、村两级调解员,没有放弃,继续组织调解,镇村两级调解员分成三组对三方展开工作,从法理、情理两个角度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调解员告知陈某、邱某等8位债权人死者袁某一家的特殊情况,上有年迈父母、下有幼小的儿子需要抚养,慢慢的感化8位债权人。
通过近3个小时的调解,陈某、邱某等八位债权人自愿放弃利息以及30%的借款,同意按照原借款的70%偿还,即9万元进行偿还;孙某、袁某父母各承担30%的债务,即孙某拿出3万元,袁某父母拿出6万元,欠款由袁某侄儿负责到位。至此,这起袁某生前债务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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