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我们在,就是对你们最大的承诺”
他们刑期在身,却身在高墙之外;他们和普通人一样生活,却有一个特殊的称谓: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刑人员,他们失过足、犯过罪,刑满后也难免受歧视、受冷漠。这时候,如果他们得到帮助和温暖,能获得新生;相反,如果受到歧视或抛弃,有可能重新犯罪,成为社会安定的隐患。社区矫正的出现,帮助迷失的心灵重新找到了方向,在家门口铺了一条“新生路”,让失落的希望重新起航。
“通过社区矫正,我不仅学习了各种法律知识,同时还学会很多做人的道理。”正在澧县如东司法所服刑的刘某逢人变高兴地说道。已经年过5旬岁的刘某原本是一名国企高管,三年前因职务侵占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一时间,从商海弄潮儿摇身一变成为了阶下囚,巨大的落差让他感慨万千,另一方面每当面对家人时他倍感愧疚。曾经一度,刘某认为自己被社会抛弃了,失去了亲情、友情和生活,不但工作难找,还经常被别人戳脊梁骨。正在刘某陷入困惑和迷茫之际,如东司法所负责人王军主动找上了门……
“在社区矫正的管理下,你要做的不仅要定期参加法律法规学习,以及集中教育学习、社区公益劳动,还要端正生活的态度,树立身份意识,服刑意识,放心,一切有我们与你同在,这是我们对你最大的承诺”。近两年来,在如东司法所负责人王军的帮助与鼓励下,刘某开始学习种植与养殖技术。经过学习后,他不但掌握了一门新技术,还整天黏在农田里,和动植物打起了交道。刘某还时常翻阅各种书籍了解种植技术,帮助别人解决一些问题,很快便和周围的人打成了一片,大家也不再对他的过去心存介怀。”刘某不止一次地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感谢,感谢社区矫正让他重新感受到家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现在还在矫正期的刘某学会了遵纪守法,他说:“以前因为不懂法害了自己,现在通过长期的社区矫正,也逐渐了解了部分的法律常识。社区矫正能让我现在每天都和家人在一起,自己已经很知足了。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好好的生活。”
“所有的社区矫正对象其实都有内心脆弱的一面,很多人是因为学历水平低下,法律意识淡薄,以至于不小心踩了法律的‘红线’,这部分人其实内心非常迷茫,不知道如何面对今后的生活,有些人甚至会自暴自弃,作为帮扶责任人,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定要兼具一颗爱心,帮助他们拨开‘云雾’,重见‘阳光’。这个时候,你的一句鼓励显得万分珍贵。”如东司法所负责人王军如是说道。
“这是一条全新的司法改革探索之路,很有深度。为了能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我们司法所每接收到一名,都要和其进行多次谈话,并深入到他的家庭更好地了解其生活环境和生活状况,调查摸底之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就会专门设计出一套帮扶方案。”
“没有接收社区矫正对象之前,我只知道社区矫正是一个新生事物,没想到自己接触之后才发现却是如此不易。社区矫正工作不是简单的‘一管一’,除了要帮扶自己确定的对象外,还要向社会、向辖区单位义务宣传矫正内容,发动单位和社会各界义务搞好社区矫正工作,形成‘全民帮扶’的氛围。”在如东司法所的办公室,有一本厚厚的《社区矫正情况簿》,里面记载了王军最近接受的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情况、矫正内容、近期谈话记录,以及每个月给矫正对象打电话的所有记录。
“失足未必千古恨,回头必是满园春。”王军每每都用这句话来激励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在如东司法所,所有的社区矫正对象都亲切地称呼他“军哥”, 在王军用“心”矫正下,更多地社区矫正对象都以崭新地姿态走向了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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