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租赁起纠纷 快速调解化矛盾
“你们办事效率好高啊,现在政府搞事真的好正规哟!”操着一口“川普”的蔡某说到。近日,石门县宝峰司法所快速地调解成功一起解除门面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蔡某对司法所的调解工作连连“点赞”。
蔡某是四川省都江堰市人,年轻人凭着一身闯劲,立志扎根石门,做出一番事业来。今年1月,蔡某经过多次考察,决定在石门县宝峰街道宝峰欣城小区租赁一处门面,开一家四川麻辣口味的串串火锅店,于是联系到周某,双方签订了门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为三年。很快,蔡某的串串火锅店在宝峰欣城开业了。让蔡某始料不及的是热情似火的四川串串火锅并不能打动石门人挑剔的味蕾,火锅店的生意平平,六个多月下来惨淡收场。蔡某眼见着血本无归决定另谋生路,找到周某提出解除门面租赁合同,周某以合同期未满为由不同意该要求,要求蔡某支付违约金,不让蔡某将门面内的财物搬走,协商不成的二人双方发生了激烈口角,纠纷陷入了僵持。这让本就亏本的蔡某更是雪上加霜,万般无奈的蔡某找到了宝峰司法所提出调解申请。
周晓波所长了解了情况之后,理解蔡某的焦急,多拖一天就多一天的开支。为了帮助蔡某及时止损,周所长马上组织双方开始调解。调解会上周某率先开口,他认为合同签订为三年,没有到期就要求解除合同自己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随后,蔡某缓缓道出自己异地谋生的艰辛,装修及各种人力物力投入几十万元,不到半年亏损殆尽,经济压力可想而知。双方发言过后,周所长对两位说到:“调解调解,有调才有解,我认为你们的矛盾并不在赔偿金额上,而在于一个“气”字上。”两位听后点了点头。周某说到:“我也知道他们做生意的不容易,但是他上次找我的那个态度实在是恶劣我难以接受。”蔡某当场向周所表达歉意,当时是自己一时心急口不择言。两人打开心结之后,采用了周所长建议的解决方案,双方很快达成一致协议,蔡某与周某的租赁合同解除,活动财物由蔡某搬走,其余不能搬走的财物无偿归周某所有,蔡某支付周某一万元违约金。
此次调解,石门县宝峰司法所本着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将矛盾纠纷在人民调解环节得以很好的化解,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的力量和作用,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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