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开展2019年上半年案件质量评查
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和“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要求,津市市司法局近期对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中心、鉴定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案件卷宗等进行了质量评查。此次评查抽查卷宗72本,其中公证卷宗15本(其中:国内公证卷10本,涉外公证卷5本),法律援助卷宗10本,调解卷宗5本,社区矫正卷宗10本(其中: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卷宗5本,社区矫正执行卷宗5本),司法鉴定卷宗10本,律师事务所卷宗22本。
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发现办案人员的办案水平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案卷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证据确凿充分。无论是办案程序、证据调查、办案技术、文书制作、案卷归档以及案卷质量等综合要素有所提高,并严格按照有可能引起上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要求和标准办案。
评查的案件中也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和瑕疵,对此次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切实整改,同时不断完善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等各项配套制度,切实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案卷制作质量,推动全市法律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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