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三”新手段,开启农村法治宣传新思路
近日,全省普法与依法治理骨干培训班在省林业种苗中心培训楼开班。常德市司法局以《“五加三”新手段, 开启农村法治宣传新思路》为题,作为市州代表在培训班座谈会上发言,得到了湖南省司法厅巡视员唐世月的高度评价。主要内容如下:
“一五”是把农村法治宣传与基层党建统领结合起来。一是将全市各村(社区)党建联络员作为农村普法好帮手,充分利用农村党建活动、党员联户制度开展农村法治宣传,如:会前学法等;二是发挥党建联络员在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中的指导作用,同步推进农村党建工作与农村法治宣传工作。
“二五”是把农村法治宣传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村扶贫工作队员力量在走村串户、召开户主会、屋场会宣讲扶贫政策的同时开展农村法律常识宣传,使农民脱贫的同时又能增强法律意识,解决人贫与法贫的问题。
“三五”是把农村法治宣传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指导村(社区)制定村规民约,通过村规民约约束村民言行举止,为创建自治、法治、德治的乡村治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五”是把农村法治宣传与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利用扫黑除恶典型案例,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用村(社区)民身边的案例,增强村民法律意识,提高农村法治宣传效果。
“五五”是把农村法治宣传与基层公益事业结合起来。通过各种公益平台,如农村公共健身休闲场所、便民服务站、村村响,将名言警句、法治童谣、法治书画作品、法治案例、法治小故事等优秀的法治文化作品或元素融入进来,丰富农村法治元素,强化农村法治阵地建设。
“一三”是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引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各种考评激励机制,强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达到农村法治宣传有阵地、农村法治宣传有队伍,农村法治宣传有内容的基本要求。
“二三”是以“以奖代投”为抓手。市县两级司法行政带头对创建验收合格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给予一定经济奖励,以此激发各方对民主示范村投入的积极性,促进农村法治阵地的大建设、大提升。
“三三”是以购买服务为手段。积极加强对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专干、社区矫治专干的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落实“以奖代补”制度,充实基层司法所工作力量,使得矛盾纠纷有人调,法律常识有人宣,真正把“小事不出村,法律有人宣”的枫桥经验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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