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如东司法所社区矫正用真情感化人心
现年41岁的伍某是一名大型货车司机,原本有一个幸福和谐的家庭。2017年11月因交通肇事罪被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并吊销驾驶证五年。缓刑期间由澧县司法局如东司法所负责对其监督管理。如东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王军在对伍某进行入矫谈话时,了解到,伍某在原本在深圳市开大货车,经营效益良好,家庭和睦。伍某从货车司机沦为阶下囚,从刚入矫的情绪低落、无脸见人到后来的郁结烦闷,心里伴有巨大的心理落差,心理波动非常大。
王军通过入户走访、选择性预防干预、指导性预防干预、主动换位分析等措施,注意与他交流的方式,为其顾全情面留尊严,尽量不引起他的反感和抵触。及时关注其心理变化,适时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引导伍某以积极乐观的态度来面对生活中的挫折和困难,提高自我管理情绪的能力,更好地减轻自身心理压力以适应社会。
伍某自入矫以来,通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上门帮教、走访邻里、思想开导和家人的关心照顾,现已对自己所犯错误有了明显悔改,对生活充满了信心,在平时的生活中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邻里能和睦相处。通过家人的照顾,减轻了伍某心理上的压力,现如今,伍某经他人介绍在当地搞起了送快递的业务,加上伍某本人吃苦耐劳的性格,一个月也有五千块钱的月收入。
经过长达半年的矫正教育,伍某深受感化,从开始抵触社区矫正到接受再到主动配合,心理状况逐渐稳定。伍某因事务繁忙,也曾存有逃避公益劳动等钻空子想法,如东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面对各种情况总能循循善诱,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常规管理面前从不徇私。真情的感化、严格的管理使伍某接受了重新洗礼,达到了个性化矫正方案的预期效果。同时,伍某也表示要好好接受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帮教,遵纪守法,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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