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调解疑无路 一波三折终得解——记澧县如东镇梅家港社区葡萄园土地纠纷始末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间本应和谐相处,互帮互助。可4月21日下午在澧县如东镇刚刚调处成功的一起因土地而引发的邻里纠纷,却让黄、龚两家近邻之间原本和睦的情感伤痕累累。
——世代相邻反目成仇
2018年8月16日上午9时许,正在办公室伏案写卷宗的如东镇调解员王军被门外嘈杂的争吵声打断了思路,“同志,我向您反映一个情况……”“同志,我要伸冤……”,还没等王军反应过来,门外两名群众径直走了进来,你一言我一语噼里啪啦的争相诉苦。王军知道,一道棘手的“难题”来了。
分别听取了当事人的描述之后,王军对两人争吵的原因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如东镇梅家港社区63岁的黄某兰和39岁的龚某刚两家人祖祖辈辈是邻居,世代交好。早在2001年,黄某兰因外出打工而将自己的6.92亩土地弃耕,并默许让邻居龚大爷耕种,这一种就是18年之久。在2014年下半年,由于龚大爷年事已高,儿子龚某刚便接管了父亲耕种的土地并发展葡萄产业,就这样一直持续到了现在。2018年外出务工回来的黄某兰看到国家政策越来越好,便打起了18年前弃耕土地的主意。辛苦种植的葡萄眼见就有了收益,龚某刚岂肯轻易松口,这才有了刚才发生的一幕。
考虑到事情追溯时间段过长,王军便及时赶到梅家港社区找到社区干部对两家的土地归属及矛盾纠纷等情况做了进一步的调查了解。发现黄、龚两家争议的6.92亩土地,其中2亩为2001年前确权到黄某兰名下,其余4.92亩耕地为村集体土地。
——调解道路举步维艰
8月18日下午3时,在梅家港社区,王军组织双方当事人坐在一起开始第一轮调解,王军详细的向当事人宣传了《土地承包法》的相关内容,仔细分析了纠纷产生的来龙去脉,为了两家能够继续维持多年的邻里和睦,希望两家都各退一步。可强势的黄某兰对王军的分析充耳不闻,对调解的建议拒不采纳。坚持要求强行收回18年前的土地,龚某刚却认为这是当时黄某兰自己弃耕的,自己又耕种了那么多年,不愿意就这么给出去。第一次调解在剑拔弩张的氛围下进行着,调解现场气氛异常紧张,犹如一个火药桶,随时都有引爆的可能。苦口婆心的劝说依旧没有让双方作出一丝让步,3个小时的漫长调解最终还是不欢而散。
为了平息“战火”,王军再次走访社区干部、两家邻居,在对案情以及两位当事人的性格特征有了详细判断之后,给出了调解建议:葡萄属于长效作物,今年刚准备挂果,之前几年的资金投入马上要见到收益了,立刻归还则对龚某刚的损失是巨大的。而换一个角度,如果龚某刚退让一步,在承认土地使用权为黄某兰的情况下续租五年给予租金或许可以打破僵局。于是,王军试探着先从龚某刚身上找突破口。龚某刚的劝说工作没有想象的那么顺利,一次两次三次……,经过多轮的劝说,龚某刚不服气的心态渐渐地有所松动,答应王军考虑一下他提出的建议。
——突发事件升级事态
可就在事情好不容易出现转机的时刻,一件突发情况却让刚刚准备降温的纠纷进一步升级。
“不好了,王司法,黄某兰趁夜色将龚某刚的葡萄树砍倒了二十多株,并且还在葡萄园里抛洒菜籽。”梅家港社区治安主任杨林的电话让王军心头一紧。此时他清楚的知道,黄某兰这火上浇油的一砍让两家的梁子可算是彻底结下了,刚刚有转机的调解又前功尽弃。
为了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当晚,王军就与如东派出所取得了联系,希望派出所一同协助处理该起纠纷。王军与派出所教导员余红安、社区治安主任杨林一道迅速来到事发地。被砍伐的葡萄树横七竖八地倒在园内,惊呆了在场的所有人。
“王司法,我一家老小都靠着这葡萄园生活呢!她这是要断了我们的活路啊!”龚某刚委屈的说道。
“当务之急是找到黄某兰进一步了解情况,防止事态继续扩大。”王军开始与派出所一道商量起了解决对策。
“那是我的地,我想种什么就种什么,他的葡萄树种在我的地里,影响了我种油菜,我就要砍了它。”黄某兰面对前来劝说的王军和派出所人员,气冲冲的吼道。“你们不帮我把土地要回来,这事就还没完!”
“你们两家的土地纠纷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我们肯定会尽最大努力让你们双方都满意的,可你砍了他的葡萄树就触犯了法律,后果是非常严重的。”王军依然耐心的劝说道。
“我不管那么多,种在我的土地里就是不行!”黄某兰依然没有退让。
形势迫在眉睫,王军没有丝毫喘息的机会,暂时稳住黄某兰后,又多次到访龚某刚的家里。经过努力,王军和龚某刚协商出了两种解决方法,一是将龚某刚其他的耕地抵换给黄某兰,二是购买村里更好的土地抵换给黄某兰。本以为峰回路转,谁知两种方案都被黄某兰严辞拒绝,坚决就要葡萄园,其他都没有商量的余地。
就在调解工作进行之时,让人始料未及的事情又发生了。12月11日晚上八点多,黄某兰趁着夜色再次进入龚某刚的葡萄园内将葡萄树砍伐了八十多株,加上之前总共造成了龚某刚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1万元。这次,龚某刚没有犹豫,直接报了警。
——曲线调解一波三折
事态发展再一次超出预料,王军立即前往派出所,面对被传唤来的黄某兰,严肃的给她上了一堂普法课,让她明白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经严重违法,如果对方坚持,可以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处理。可黄某兰自持年事已高,又有心脏病,依然不肯退让。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此时,王军想到了黄某兰的嫂子和姐姐,他俩的口碑在社区还是不错的,或许让他们出面会缓和快速升级的矛盾。于是,王军决定走曲线调解路线,主攻受挫,那就从外围突破。几经周转,社区治安主任找到了黄某兰姐姐黄某香和嫂子邓某梅。在派出所里,黄某香和邓某梅都认为,毁坏葡萄树应该进行赔偿。可自己妹妹性格好强,凡事认死理,思想工作比较难做,但他们会想办法给妹妹做工作,争取矛盾得到圆满解决。同时黄某香愿意替妹妹为龚某刚的损失买单,希望他不要起诉。可因为经济条件有限,只能拿出5500元赔偿金,其余部分也将尽力劝说妹妹进行赔偿。
得到黄某香的允诺之后,王军与其约定等当事人双方都冷静一下,再安排下一次调解。在下一次调解之前,要确保黄某兰不再冲动做傻事。虽是亲姐姐,可劝说也是漫长的。
2019年2月11日,新年后上班的第一天,黄某兰主动来到如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找到王军。原来,黄某兰在姐姐的多番劝解之下,思想上也不再那么坚持,岁数大了,再去为了眼前的事情闹心,也实属不值,不过却不愿意赔偿那么多的钱,希望调委会能帮忙协商。看到事情出现了转机,王军与杨林趁热打铁,赶忙前往龚某刚家中告诉他这个消息。龚某刚却突然一改往日温顺的态度,气愤地说道:“她实在太过分了,我最初一再忍让却让她有恃无恐,连续几次对我的葡萄园进行损毁,如果她不愿赔偿,那就按毁坏生产经营罪处理。”本以为事情可以顺利发展,没想到却在龚某刚这里吃了闭门羹。
——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3月中旬,王军无意中了解到,龚某刚的岳父在如东天坪村当治安主任。得知这一消息,王军立刻赶往天坪村部寻求其岳父的帮助。经过王军的劝说,其岳父当即表示,愿意帮助前去劝说女婿。
4月21日,当事人双方按照约定来了如东司法所开始了新一轮的调解。相比之前,气氛缓和了许多。经过长达四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在调解员们和双方亲人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意见达成一致。确权在黄某兰名下的2亩土地,仍由龚某刚继续经营,并与黄某兰达成五年期限的土地流转协议,龚某刚按市场价格给予黄某兰一定的流转费。黄某兰对损毁的葡萄树也给予相应的赔偿。两方费用刚好相抵,其余事项按照司法所的调解方案解决。
一场18年前因土地耕种引发的纠纷,经过8个多月漫长的艰难调解,终于随着一纸协议书的签订而尘埃落定。然而,留给这对邻居的却是等待用时间去抹平的伤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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