躬身司法三十载,倾心倾力保平安
现年52岁的石门县宝峰司法所所长周晓波同志,自1989年以来,一直工作在乡镇司法行政第一线。30年里,他立足岗位,从严要求,以保一方稳定、促一方发展为已任,用踏实、务实、勤奋的工作作风和敢为人先的开拓精神。他带领司法所先后获湖南省模范司法所、常德市“示范窗口单位”、石门县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并年年评为乡镇与司法行政系统目标管理红旗单位,周晓波本人先后被常德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十佳政法干警”、石门县委评“优秀共产党员”,并10多次受到县政府奖励,两次记三等功。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不惧五十岁“高龄”,只要工作有需要,没有咬不下来的硬骨头。
宝峰街道为石门县经济开发区所在地,辖区内企业繁多,目前在建重点项目多达15个,由征地迁拆引发的矛盾纠纷频发。去年六月的一天,周晓波正在所里整理工作资料,突然,一个火急火燎的汉子直冲他而来,怒气冲冲的说道:“这个事我不服气!不跟我搞明白我是不会放过他的!”周所长忙安抚他坐下,递上一杯水,听他把话说完。经了解,来人是宝峰街道双新社区的王某,此前与文某合伙经营一家砖厂,因石门汽贸城建设项目需要被征拆,文某是工商登记的法人,征拆款打入到其账户后再无下文,王某多次要求与其算帐未可,对此愤愤不平。周晓波认识到如不尽早尽快尽好的处理这一起纠纷,不仅汽贸城建设项目将要被耽搁下来,而且还有可能引发民转刑。在安抚好王某后,周晓波着手做调解的准备。但此前,他对征拆方面的矛盾纠纷处理的并不多,于是,他加班加点查阅相关法律文件,向有经验的律师咨询相关知识,一起讨论解决问题的方法,心中有数后,组织王某与文某进行上门调解。经过10多次的努力,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王某的合法利益得到了维护。
今年来,周晓波参与调解矛盾纠纷48起,调处征拆矛盾纠纷16起,化解信访纠纷24起,“死人官司”3起……每一起成功调解的背后都是周所长对案件不眠不休研究的结果,他用 “青松精神”维护了一方的平安稳定。
“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二十八年的基层司法生涯,委屈有时、被曲解有时,仍不改一颗追求正义的赤子之心。
2013年3月,新关镇长岭村村民杨某经别人介绍到广西钦州港工地打工。同年4月23日,杨某在搭建厂棚时不慎摔下造成五级伤残,花去治疗费用六万多元。该项目工程属广西先瑞公司,该公司中标后,又通过层层转包后清包给广西当地人陈某,陈某临时召集几个民工小包头进行具体施工。事故发生后,由小包头曹某将伤者送到钦州港医院抢救,曹某留下四万元后消失得无影无踪,伤者只好带伤回石门县人民医院继续治疗,又花去了两万多元。杨某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又没有购买工伤保险,遭遇伤残又维权无门,抱着一丝希望,拖着伤残的身体坐着轮椅敲开了新关司法所的门,找到时任所长的周晓波。作为一名“老司法”,对于杨某不仅有出自善良本性的同情,更有着身为司法人对公正的渴求,下定决心要为杨某讨回公道!第二天,周晓波与干警谭本东赶赴钦州港工地了解案情,调查取证。然而满腔的决心并不能让事情变得容易,小包头无处可寻,发包方拒不承担任何费用,第一次出差无功而返。这一结果对于杨某无疑是雪上加霜,气得他破口大骂。面对当事人的不理解,周晓波多次上杨某家劝说,让其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解决。杨某经过挣扎,最后拉着他的手说:“我,相信你!”此后三年, 21次出差广西,出庭开庭11次;历经了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伤残等级评定、劳动仲裁、法院一审二审,执行申请……最终为杨某获赔61万元。30年来,他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00余件,参与重大涉稳事件处理上百件,也正是他的这份“不惜残年”的赤诚,赢得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心系群众,司法为民,是该同志贯穿在30年工作中的八字箴言。
上世纪六十年代,竹园塔社区原花龙村7组有一块叫金子山的山林,当年进行“土改”、“四固定”时,属花龙大队7生产队所有。7组农户单某、向某等人自1976年就在金子山脚下开采石头,向附近农户及原县氮肥厂、原二都水泥厂销售石头。直到1991年,原二都政府征用花龙7组土地开办建材化工厂,继续利用原岩场开采石头。2004年,建材化工厂破产,后由投资人向某开办石门恒忠新材料有限公司,在2009年向某征用花龙7组的山林(岩场)扩大公司规模,一直未向农户支付征收费用。2010年在山林确权时,岩场以外的山林全部下分到户,岩场的权属在此时发生了纠纷,花龙7组群众因为此事上访至今。 今年4月中旬,宝峰司法所受到上级指派处理这一起上访事件,由于年代久远,岩场经历几番变革,调查取证十分困难,周晓波知道,只有踏踏实实的调查事实,还原当年岩场归属,才有可能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周晓波没有敷衍,而是联合街道信访所向二十三名知晓情况的群众及老干部进行调查,初步了解了事情发展的始终。此外多次到国土所、林业站、档案局等单位查阅相关资料,对调查情况查实取证。4月27日,竹园塔社区召开群众会,在会上宝峰司法所代表宝峰街道办就山林权属问题作出处理意见,明确被征用的山林(岩场)属花龙7组集体所有,并向到会群众宣读了处理意见。 5月3日,在宝峰街道办三楼会议室召开了追回企业拖欠原征用山林补偿款兑现现场会,会上,省委巡视组领导、石门县纪委书记亲手将企业拖欠八年的征收款共计十四万余元交给竹园塔社区居委会欧阳书记手中。一起上访了八年之久侵害群众权益的事件,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维护了竹园塔社区花龙片7组居民的合法利益。
在周晓波30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他时刻将群众的“忧乐”放在心中。他认为,作为一名司法员,调处一起邻里纠纷,收获两颗真心,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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