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在澧县召开
3月12日上午,《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在澧县召开。市城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宋立明、澧县政府副县长罗先春等同志出席会议,县人大法制委、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县城管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市法制办立法科科长聂仁才同志对《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简要说明。听取说明后,与会人员纷纷围绕条例的适用范围、管理体制、各部门职责、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立法调研组认真听取并记录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澧县政府副县长罗先春同志指出,《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出台正当其时、很有必要,一是中央非常重视环保工作,通过派出中央环保督察组赴各地监督、指导环境保护工作,促使环境保护上下形成了共鸣,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力度空前;二是我县城乡垃圾一体化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需要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提供法律支撑。希望市委、市政府更多的考虑各区县市、乡镇、村居的实际情况,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澧县也会将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按上级要求探索出一套切合实际、卓有成效的管理模式来,从而保证条例的有效实施。
市城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宋立明最后总结,本次座谈会开的很有成效,各参会人员畅所欲言,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对于大家提出的关于条例的适用范围、主管部门等方面的分歧,立法调研组将会认真研究、汇报,保证条例具可操作性和合理性。
(澧县法制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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