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2018年3月1日上午,武陵区委副书记、区长廖可元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会前集中学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区领导王先波、龚国军、杨泽民、黄治军、钱盛霞、金星武、曾荣华、黄健等参加学习。
会上,区总工会委托律师张进千(市总工会常年法律顾问,现任湖南省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就《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为与会人员进行了详细、生动的讲解。
该《规定》涵盖了女职工“四期”保护、生育待遇、禁忌劳动范围、法律责任等内容。《规定》较此前扩大了适用范围,覆盖了所有用人单位及女职工,包括实习生;调整了禁忌劳动范围并规范了产假待遇,产假从90天延长至98天;完善了监督管理体制,强化了用人单位的责任义务,明确了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罚。
会上,廖可元指出,关心和爱护女职工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们要多关注女职工的身心健康,维护好女职工的权力,尽可能的为她们解决实际困难。
(武陵区法制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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