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仲裁委员会2018年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2018年,常德仲裁委员会将继续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为指导,以全面推进“仲裁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为指南,以“服务与服从于市场经济”为宗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全面推动常德仲裁事业走上跨越式发展的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1.全年案件受理数达到1500件、涉案标的总额突破20亿。
2.稳步提升和解调解率和自动履行率,和解调解率突破85%。
3.仲裁案件继续保持高质量,全年不出现被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案件。
4.严格规范各类格式合同中争议解决方式条款,提高仲裁机构约定率。
5.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推行仲裁制度,进一步提升仲裁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三、具体工作
(一)认真学习与领会相关文件精神
1.根据国务院法制办的安排,对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相关文件进行学习与落实。
2.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核报问题的有关规定》精神进行学习与领会。
(二)深度拓展仲裁受案领域
1.继续推进仲裁制度在我市金融系统的推行工作
(1)由市法制办、市政府办(金融办)、人行常德市中心支行、常德银监分局联合下发《关于在金融系统推行仲裁制度的通知》,并落实《通知》精神;
(2)由仲裁委秘书处对全市各金融机构及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务人员进行仲裁法律知识培训。
2.与国土部门和住建部门联络,在我市国有土地和建设工程领域启动仲裁制度的推行工作。
(三)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1.建立全程调解制度。
2.建立“函告和解”制度。
3.建立“确认仲裁”制度。
4.与湖南文理学院合作探索网络仲裁方式。
(四)创新仲裁制度宣传推广方式
1.配合市法制办完成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工作,将相关仲裁信息录入平台,并定期发布报道,内容涵盖仲裁动态、仲裁常识、案例分析、知识普及等多方面。
2.与市律协合作成立以律师为主体的仲裁法律宣传志愿服务队。
3.在澧县、石门县、桃源县法制办试点设立仲裁联络办事处。
4.继续将仲裁制度宣传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使格式合同规范率及仲裁机构约定率得到显著提升。
(五)强化仲裁队伍建设与管理
1.强化仲裁员队伍建设与管理
(1)发展金融、建筑等相关专业仲裁员,扩大仲裁员队伍;
(2)筛选出业务能力优秀、办案效果突出、道德品质优良的仲裁员,组成一支80-100人左右的首席仲裁员队伍。
2.强化秘书处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与管理,推行仲裁秘书案件责任制。
3.强化仲裁法律知识培训力度
(1)主动与高校联系,分批次组织仲裁员、仲裁秘书赴西南政法大学或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学习;
(2)与市律协合作举办仲裁员培训班。
(六)加强仲裁机构对外沟通联络
1.建立仲裁与法院相衔接的机制
(1)定期就仲裁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交流,并对复杂疑难执行案件进行多方协调;
(2)邀请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执行局相关领导和法官来仲裁委进行法律知识讲座。
2.建立仲裁与律师群体相衔接的机制
(1)在市律协内部设立仲裁专业委员会,协调仲裁案件的处理,进行仲裁专业培训,并定期开展相应活动;
(2)与市司法局、市律协联合出台《关于律师参与仲裁工作的若干意见》,使仲裁工作与律师业务深度融合。
3.建立仲裁与行业部门相衔接的机制
(1)加强与长沙和本地各商会、行业协会的工作联系;
(2)与市中小企业协会联系,在其内部设立中小企业仲裁法律服务中;
(3)与市住建、交通等部门联合设立建设工程评审中心,将建设工程的争议案件纳入仲裁受理范围;
(4)与市工商局联络,就格式合同文本的制作进行规范。
(七)切实抓好仲裁党风廉政建设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抓住“关键少数”,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完善责任考核体系。
3.加强制度建设,杜绝腐败现象滋生。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运行;严格办公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健全办案制度、防控案件风险。
4.深化作风建设,引导仲裁队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勤勉敬业,始终保持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作风。
(八)搞好后勤保障工作
1.人事上,完成军转干部及新进人员进编设岗等后续工作。
2.工资上,按人社局要求完成年度工资调标等相关事宜,并严格落实人社部门相关政策。
3.完成办案车辆的购置或租赁工作,保障单位办案及其他工作对用车的需求。
(九)春节前后会议部署
1.拟筹备召开常德仲裁委员会大会,就常德仲裁委2017年全年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及对2018年工作进行安排与部署,并对常德仲裁委拟办重大事项进行研究与决策。
2.拟筹备举行仲裁员工作座谈会,就2017年全年仲裁业务工作进行总结与表彰,并就今后仲裁业务工作的开展进行讨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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