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出台首部实体性政府规章《城头山遗址保护办法》
2017年11月2日,市政府召开第9次常务会议,会议原则审议通过了常德市首部实体性政府规章《城头山遗址保护办法》。通过市法制办进一步修改完善,12月29日,曹立军市长签发第13号政府令,正式公布《城头山遗址保护办法》。
该规章作为历史文化保护的立法范畴,对城头山遗址予以专门立法,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历史文化保护的高度关注。该《办法》共有三十条,对立法目的、保护范围、职能职责、保护措施、法律责任等进行规定,特别是对建设控制地带、一般保护区、重点保护区等禁止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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