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仲裁委员会、湖南文理学院法学院成功举办“仲裁进校园”活动
为普及仲裁法律知识,提升大学生法律实践能力,充分展示仲裁庭审程序,提高仲裁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加强仲裁机构与高等院校的联系。12月5日下午,常德仲裁委员会、湖南文理学院法学院在湖南文理学院联合举办了“仲裁进校园”活动。
(湖南文理学院法学院全体大二年级学生旁听了本次庭审)
本次活动将一起真实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由仲裁庭移至湖南文理学院法学院模拟法庭进行公开审理。市纪委派驻市政府办(市法制办)纪检组组长杨正源、副组长雷丽梅、常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黄译弘、副秘书长李承芳、湖南文理学院法学院副院长丁德昌等参加了此次活动。
庭审之前,李承芳副秘书长就仲裁制度的自愿性、专业性、公平合理及高效便捷等特点向在场旁听的大学生做了简要介绍,并对仲裁制度与诉讼制度在制度设计、庭审程序、司法救济途径等多方面的区别进行了说明。
随后,仲裁庭依照仲裁法和仲裁规则的规定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双方当事人依次就案件进行陈述、答辩、举证、质证、辩论和最后陈述,整个庭审程序完整,现场反映热烈。
(仲裁庭组成人员从左至右为袁承信、冯钟鸣、兰志龙)
庭审结束后,同学们普遍表示收获良多,对仲裁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有利于他们在实践中增强思辨能力,提高辩论技巧,进一步掌握法律事务技能。
活动最后,杨正源组长表示,本次“仲裁进校园”活动非常有意义。通过旁听此次庭审,派驻纪检组对仲裁制度如何运行、仲裁程序如何开展有了感性认识,有利于进一步强化纪检组对仲裁工作的监督;同时这种活动也能增强大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希望常德仲裁委员会与湖南文理学院法学院今后加强交流,共促仲裁事业和法学教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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