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审议政府立法工作
10月11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曹立军主持召开第8次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审议了政府立法工作。市法制办主任向勇志就近年来政府立法所做的主要工作进行了专题汇报。会议就如何落实本市新出台的《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和《常德市城市河湖环境保护条例》提出了三项要求: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大对两《条例》的宣传力度,在全市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二是抓好相关责任落实,由新法规的执法主体制定实施方案,重点抓好联席会议、河湖长责任等法律制度的落实;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特别是执法主体、执法程序等问题的专项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曹立军指出,政府立法是通过法定程序将政府重大工作作出设计和安排,是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必须坚持以立法计划为先导,积极稳妥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坚持科学立法、开门立法,不断拓展思路,吸纳民智,必要时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起草法规规章草案。
曹立军强调,法的生命在于施行,一定要按照现有法律制度体系,踏实而富有创新性地抓好政府工作,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相关部门不能完全期望通过立法解决政府工作中的所有问题。
会议原则通过了《常德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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