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近日,桃源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桃源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会上对新一届县人民政府26个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拟任人选进行了任命。
此前,桃源县人大内司委、联工委对拟任职人员组织了一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由桃源县委组织部、桃源县纪委等部门组成专门监考班子,所有拟任职人员认真参加了考试并顺利通过。
此次考试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的重要实践,是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测试,有助于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桃源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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