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例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武陵区政府副区长陈帮辉出庭应诉
4月24日,武陵区法院公开合并审理了常德市蓉发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蓉发公司)不服常德市武陵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违法建筑物限期拆除决定书》(常武城管限拆[2016]第311013号)、武陵区人民政府作出的维持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武政复决字[2017]1号)和区城管局作出的《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决定书》(常武城管强拆[2016]第311013号)、武陵区人民政府做出的维持的行政复议决定(武政复决字[2017]2号)两案。行政复议机关武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帮辉、区政府办副主任陈佳欣、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区城管局局长张波,以及两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区政府副调研员黄健、各乡镇、街道分管拆违控违的负责人、区拆违办、国土武陵分局、规划武陵分局的分管负责人、区城管局全体班子成员、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庭审旁听。据悉,这是我市首例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在全省也属鲜见。
案件法庭经过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认真听取各方的最后陈述,审判长表示将依法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陈帮辉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以积极的态度出庭应诉,是对群众和法律的尊重,是对武陵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良好形象的展示,也有助于吸取行政管理中的经验和教训,改进工作作风。今天的出庭应诉充分彰显了区政府对控违拆违的坚强决心,今后还要综合运用行政、司法、纪律、舆论监督、居民自治、考核多种手段,进一步加大控违拆违工作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规范控违拆违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控违拆违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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