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价格宣传服务活动
为深入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由市消协组织,市发改委会同市工商局、市农委、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等市直部门在友谊阿波罗广场开展了消费者权益咨询服务活动。
活动中,市发改委价格执法人员在咨询台前接受广大群众的价格咨询,为市民详细讲解价格法律法规、当前的价格政策,通过实际案例介绍说明常见的价格欺诈行为,当场解答群众对于当前生活必需品价格调控以及价格热点问题等各种困惑。活动当天,共受理市民价格咨询20起,发放《价格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常德市民生价格明白卡》、12358投诉电话宣传袋等相关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资料1000余份,扩大了“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的影响力,提醒了市民群众当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拨打“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市发改委温馨提醒消费者:目前,“原价”、“特价”以及“最低折扣”等广告宣传是消费者最常看到的,实际上这恰恰是消费者最容易中招的地方。在购物的过程中,如果看到类似的字眼,一定不要盲目购买。以“原价”为例,商品“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原价”必须是有真实成交记录的,有些商家虚构一个原价然后打折,这都属于价格欺诈;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注重查看相关标示,如查看海报标价与现场标价是否一致。购物结算后,要注意核对结算价与现场标价签所标价格是否一致。当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请留意收集“现场照片”“音/视频资料”“有效票据”等有效证据,及时拨打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权益。
(供稿: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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