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县长为新一轮县政府法律顾问颁发聘书
1月18日,澧县人民政府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举行新一轮法律顾问聘任仪式。
澧县上一任政府法律顾问已于2016年12月31日聘任到期。新聘任的法律顾问经县政府第十七届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由胡一飞、黄道田、张剑梅、唐志兵等4名律师及县法制办张珂川、李进2名同志担任。
会上,澧县人民政府县长徐荩为胡一飞、黄道田、张剑梅、唐志兵、张珂川、李进6位受聘法律顾问颁发聘书,代表县政府向受聘的法律顾问表示欢迎,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法律顾问要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助推器”、 科学决策“智囊团”、 沟通百姓“传声筒”的使命。二是法律顾问要有责任担当,要维护“法”的权威、发挥“顾”的优势、增强“问”的自觉。三是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对涉及到的重大法律问题,要主动向法律顾问寻求咨询帮助,尊重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注重用法治思维研究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澧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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