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
近日,桃源县召开2016年第6次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省、市各级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精神,明确了桃源县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超过90%。会议还明确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并要求各乡镇、县直单位相应成立法治政府、法治机关(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提高对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二是强化工作考评,从2016年度起,将依法行政工作在乡镇和县直单位绩效考核中的分值比重提高到10‰,对在法治政府工作推进过程中成效不大、问题较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会议还同意出台《桃源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桃源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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