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
今年,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相关精神,结合《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市政府法制办以切实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为目的,进一步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全面清理。对市直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进行了清理,确认76家单位具有主体资格。二是全面覆盖。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三是全面审查。在原来审查文件的制定权限、依据和内容是否合法的基础上,对制定程序是否合规也要进行审查,做到了既审查文件的合法性,又审查文件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四是全面参与。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必须举行听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确保决策体现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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