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即将实施
为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2015年12月8日民政部出台了新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自2016年2月1日起实施。新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主要对内地居民、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登记机关、婚姻登记员、婚姻登记内容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并对乡(镇)婚姻登记机关的设置标准和要求、婚姻登记机关信息化建设相关要求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完善。新的《规范》新增了多项便民措施,包括要求婚姻登记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婚姻登记机关开通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功能和咨询电话、婚姻登记处应当有独立的场所办理婚姻登记等。
今后,我市婚姻登记机关将严格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要求予以设置、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大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力度,确保婚姻登记依法依规、便民利民。
(市民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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