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启动推行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试点工作
武陵区启动推行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试点工作
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是行政许可裁量权的规范规则,是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的重要抓手。落实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对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廉洁政府有着重要的积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贯彻实施省法制办、市法制办提出的推行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工作,武陵区政府法制办于2015年9月2号下发了《关于转发<关于推行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武法办发〔2015〕3号),通过综合考虑多方因素以及实际工作的需求,确定了区文体局、区卫生局、区药监局为区试点单位。
2015年9月6号下午,武陵区政府法制办主任陈佳欣主持召开了推行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试点工作会议。会上,参会单位一同学习了省法制办文件《关于推行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政法发〔2015〕12号)的精神,对全区的推行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试点工作进行了布置和安排,并对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今后,武陵区政府法制办将对试点单位加强指导、搞好协调、做好验收、及时总结,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为全面推行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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