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启用行政复议专用章、应诉专用章,精简行政复议、应诉法律文书的报批程序
武陵区启用行政复议专用章、应诉专用章,精简行政复议、应诉法律文书的报批程序
2015年1月和8月,武陵区政府办公室分别印发了《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的通知》(武政办函〔2015〕1号)、《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应诉专用章的通知》(武政办函〔2015〕25号)。两份《通知》明确,考虑到行政复议审理、行政、民事应诉案件答辩答复的时限要求,区政府同意启用“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和“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应诉专用章”,精简有关法律文书的报批程序。对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中涉及程序方面的法律文书,委托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审签,签批同意后分别加盖“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和“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应诉专用章”,“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和“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应诉专用章”由区政府法制办管理。
目前,两份《通知》已上传到武陵区人民政府法制网,具体内容可在官方网站查询,官网地址fzb.wuling.gov.cn。
今年以来,区政府法制办已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1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4 件(含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0件)。区政府精简行政复议、应诉等法律文书的报批程序后,将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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