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出台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
澧县出台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
日前,澧县出台了《澧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这是该县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
《工作规则》规定,县政府法律顾问团由县法制办业务骨干和若干知名律师组成,专职律师法律顾问由县法制办推荐,报县政府决定聘用。《工作规则》还对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责、工作方式、日常管理、经费来源等作了规定,为县政府及县直各单位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提供了依据。县政府法律顾问聘期1年,期满可以续聘。法律顾问可以应邀列席或参加县政府有关会议,对政府重大法律事务进行咨询论证。县法制办为法律顾问履职提供服务。
聘请法律顾问是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一种形式,该县从1989年开始每年聘任专职律师协助县法制办处理政府涉法事务。该规则的出台规范和加强了全县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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