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召开《湖南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听证会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省、市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2015年4月3日,由县政府法制办、乌云界管理局联合举行了《湖南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听证会。
湖南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区)于2006年2月批准设立。通过八年多努力,自然保护区资源管护有所好转,资源利用初见成效,但是国家立法相对滞后,在工作中压力不少,无奈很多,特别是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执法措施不强,部门间配合不协调,工作很被动,后知后觉造成某些破坏后果无法挽救,导致工作效果不突出。为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保护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维持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合理开发利用,保障可持续发展,解决突出问题,理顺行政执法体系,平衡管护与利用关系,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制定《管理办法》。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经多方考察,形成《管理办法》(草案)后召开5次座谈会,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县政府网站公示1个月。在此基础上,形成《管理办法》(听证意见稿)。
本次听证会受到自然保护区干部群众的广泛关注,踊跃报名,在报名人员中随机选定了40名听证代表。听证会上,乌云界管理局从《管理办法》制定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陈述,听证代表从解决现实问题、体现法治理念、规范文字用语等角度出谋划策,可谓“入情入理、朴实精准”。听证会承办方对听证代表积极谏言献策予以衷心感谢,并表示对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归纳,在县政府网站公布采纳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管理办法》,提请县政府审议。
2015年,唐汇诰县长多次在公开场合诠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跟进政策形势、转换思维定式、改进行为模式、丰富决策形式、形成管理气势”, 桃源县依法行政将在依法决策上下功夫,进一步明确重大决策标准、范围,凡未举行听证或者采取座谈、论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的决策,一律不予审议。2015年,桃源县拟举行5次以上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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