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合议,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桃源县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合议,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在当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中,行政复议工作领域将会越来越宽,工作任务将会越来越重,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桃源县法制办在审查行政复议案件中除了到现场查看、了解情况外,注重了与申请人、被申请人沟通的审理方式。2015年3月11日,组织了新年伊始受理的2起发生在同一部门的行政复议案件的交流、讨论座谈会。被申请人以及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这是县政府在拟作行政复议决定前,与被申请人进行全面沟通, 进一步了解案情,与相关业务部门讨论有关法律实际问题的形式。会上,被申请介绍案情以及对作出决定依据、事实认定理由进行阐述,相关业务部门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操作问题、认定问题发表了意见,法制办对案件涉及的有关业务问题和认定的事实部分、依据的适应等方面分别发表了提问。通过讨论、让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知道自己错了没有,错在哪里,今后应当怎么做。对于案件多、同类案件反复发生的部门,行政复议机构更不能简单地就案论案、就事论事,一撤了之,要注重对各种行政争议中的普遍性问题进行研究。会后,法制办对讨论发表的意见进行梳理,近期将依法、合理作出复议决定。
今后,我们将在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完善探索:一是对案件中发现的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并不只是简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通过和被申请人充分沟通,指出他们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对其进一步规范今后的工作、从源头解决行政违法问题。二是对某些领域的共性问题,向有关部门进行了通报,促进这些部门从源头上研究解决这些问题。三是更加注重受理、审理方式的完善,提高行政复议的质量,不只是机械的去执行法律、适用法律,在发挥法律惩戒功能的同时,更要充分发挥其预防作用。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