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就《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召开座谈会征求立法意见
汉寿县就《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召开座谈会征求立法意见
近日,针对省法制办下发就《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立法意见的函,汉寿县县长杨昶亲自召开座谈会,邀请县财政、审计、地税、农经、乡财等科局局长或书记,以及十几位具有多年财政管理经验的乡镇长、乡镇书记或乡财政管理所所长进行座谈,为《条例》的修订出台献计献策。
在杨昶县长的带动下,参会人员的热情高涨,各自发表了精辟意见并进行激烈讨论。就《条例》草案而言,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其内容较为完备,条款较为明晰,但也还有一些可以斟酌之处,集中表现为几点:一是应更明确保障机制,如今县级财政也十分吃紧,很难对乡镇财政支出予以足额保障,也就没法进行财政预算管理和公开;二是应考虑乡镇实际税收情况,就汉寿县所辖乡镇的实际情况而言,绝大多数乡镇基本没有税收能力,也就没法提供年度税收计划和月度税收完成信息;三是在第二章(预算收支)内应加入预算调整的情形和内容;四是在第四章(资产债务)里应加入原有债务必须清偿和如何清偿的内容;五是经历了机构改革,农村经管机构和功能严重削弱之后,村级财务资金的管理使用应明确由谁来监管。
除此之外,与会人员还在《条例》草案中一些语句和用词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调整建议。日前,座谈会所形成的立法意见已经汇总提交到省法制办。汉寿县基层领导干部对于《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草案修订的热情和支持,必将为《条例》的正式出台作出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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