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加强规范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工作
桃源县加强规范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和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工作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今年,桃源县法制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处罚和重大强制措施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县政府将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备案审查工作首次列入了依法行政工作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并明确对漏报、瞒报的,在年终绩效评估时严格按标准扣分并予以通报。《通知》下发后,县政府各部门积极响应,要求法制机构具体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和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备案的报送工作。
《通知》明确了备案范围、备案时限、审查程序和工作要求,特别是规范了重大行政强制措施的备案审查。同时,统一了申报备案格式和需提交的文书资料。今年2—4月,县法制办共收到重大行政处罚备案 10 件,行政强制措施备案 2件。对报送案件,县法制办进行了认真审查,首先对案件进行书面审查,然后调取案卷的方式,共调取案件5件,审查中发现个别案卷存在收集证据欠缺、没有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问题。对审查发现的问题,县法制办向相关部门发出了《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要求自行纠正。
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和重大强制措施备案审查机制,对行政机关意味着更多的约束和更严的规范。做好备案审查工作有利于内部有效监督,有利于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观念与行政强制法的要求相适应,有利于权力制约观念和法治观念的加强,改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平等现象。后期,县法制办将加强工作指导,不定期对备案情况进行督导,发挥监督作用,使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和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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