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举行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方案听证会
桃源县举行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方案听证会
2014年4月21日,桃源县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桃源县地方税务局、桃源县财政局承办举行了《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方案》的听证会。本次听证会共确定听证代表20名,由纳税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规划专家、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等听证代表参加。会上,桃源县地方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就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说明,听证代表有理有据地发表意见和建议,认真填写书面意见。县地税局、县财政局针对听证代表的发言,进行了解释和说明。虽然有争论、有辩驳、有不同的声音,但是整个会场气氛比较融洽。所有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广泛听取民意、民声是好事,作为听证代表也有义务代表一个群体发表意见。县地税局、县财政局表示会后将认真归纳、梳理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调整方案,按法定程序提请省政府批准。
桃源县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和税额标准是2008年制定的,施行近6年。随着桃源县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规模的不断扩大,土地价值迅速增长,一些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地段等级及税额标准与其经济发展状况和经济繁荣程度明显不相适应,造成了纳税人之间税负不公平,制约了城镇土地使用税调节经济杠杆作用的充分发挥。同时,为了促进企业节约用地,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圈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桃源县对不同地段等级确定不同税额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是形势所需、发展所需、保护土地资源所需。
该《调整方案》的形成,桃源县地方税务局、桃源县财政局深入基层调研,摸清底子,分析前景,了解城镇发展趋势,征求县直有关部门意见,形成了初步调整方案。为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科学民主决策,实现民主监督起到了积极作用。
桃源县高度重视行政决策听证,今年以来已举行行政决策听证会两次,综合听证会结果对行政决策草案进行了必要地修改,在执行中取得了广大行政相对人的认同,社会效果、经济效果明显。今后,进一步将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度推向深入,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维护决策权威,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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