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召开《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听证会
桃源县召开《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听证会
为确保县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增强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反复强调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市发展,必须充分调研。
2014年3月13日,由县政府法制办、县国土资源局承办举行了《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听证会。听证会确定40名听证代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员等参加。并严格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举行。听证现场,听证代表、特邀代表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听证主持人表示将认真汇总、整理、归纳、研究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采纳情况。
随着桃源县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城市扩容提质需要对城市进行整体包装,城市规划修编到位,如何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等问题成为不可避免的攻坚课题。2013年桃源县启动了《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起草工作。2014年初,县政府法制办、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县征收办等单位通过前期调研,召开座谈会、论证会、考察学习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形成了《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草案)。
通过举行听证会将达到有利于规范管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利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正确判断补偿费用,有利于解决补偿不平衡、不透明的问题,有利于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桃源县政府将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进一步规范听证程序,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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