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法制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桃源县法制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为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落实省市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县法制办认真组织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7月 份派员到列入第一批评查的15个单位,对行政执法处罚案卷和行政审批案卷进行了检查评议,被查单位分管法制工作负责人、法制股长、执法队长、部分执法队员参加了评议活动。评查方式采取了四个统一。
一是统一检查方式。采取先查看单位案卷台账,再从台账中抽查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的方式进行。二是统一评查标准。根据县政府法制办明确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细化评查指标、量化评查标准,统一案件评查的原则、内容、方法、标准和程序,达到较为客观、准确地评价对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基本要求。三是统一检查内容。行政处罚着重从行政执法机关的主体是否合法,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正当,法律依据引用是否准确,处理结果是否适当,是否适用了各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特别是在制作决定文书时对说明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的证据及采信理由、说明法律适用理由、裁量理由的体现与表述作为重点审查,同时还从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送达、执行等程序进行审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政审批许可案卷,着重从当事人的申请受理,对申请的审查,许可决定,许可送达等进行审查。共抽查行政执法案卷 180个,对照评议标准对每个案卷分别进行了评分。评查中发现,被抽查案卷质量的总体状况良好,适用依据准确,处罚和审批程序依规,处罚个案中较好的运用了本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案卷整理较往年有明显规范。同时也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是行政处罚违法事实的证据收集不全面,有个别案件作出处罚决定时由于实际执法困难,没有依法处罚和适应裁量权基准,减轻处罚无正当理由,个别决定文书,说明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的证据及采信理由、说明法律适用理由、裁量理由的体现与表述欠缺。个别部门的行政执法文书不够规范,由于本系统的执法文书更新不及时,已不符合《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影响了执法质量的提高。四是统一结果运用。此次案卷评查结果作为年底全县对单位绩效评估体系依法行政工作的评估依据之一。 县法制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与被检查单位进行了交流反馈,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将问题整理后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将安排适当时间对未抽查的行政执法部门的案卷进行抽查、评查工作。
通过案卷评查的方式了解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情况,做到了摸清基本情况、总结行政执法成绩、查出了待整改的问题、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从而使我县行政执法案卷工作不断提高,使法制政府建设的关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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